廣州南沙漁業產業園有限公司現有一宗物業(場地)向社會公開招租,具體見附表《物業招租明細表》。本次公開招租采用公開明標競投方式,具體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3月3日(受理時間:上午9點至12點,下午2點至4點,節假日不受理)。
二、報名地址:廣州市南沙區靈新公路新港大道1號(單位:廣州南沙漁業產業園有限公司,聯系人:杜先生,聯系電話:13560071394)。
三、投標要求:
1、投標人在參加投標前,要對自己所投物業的地點、現狀、面積、經營范圍、租賃期限、投標底價及遞增方式、水電、通信、消防、牌照證照辦理等情況以及合同文本詳細了解后才進行投標。
2、投標報名時,投標人需要按附表《物業招租明細表》中物業所設定的金額進行繳交投標保證金,投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后才有資格參加投標。投標人必須使用投標人的銀行賬戶繳納投標保證金,繳納保證金的賬戶戶名與投標人名稱不一致的,取消投標資格。
四、投標人須提交如下資料:
1、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法人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
2、交納投標保證金的銀行轉賬單,交納保證金銀行賬戶與投標人必須一致。
3、投標人需提供屬于本人的銀行賬戶復印件(用于投標人未中標時退回投標保證金用途)。
注:以上資料需投標人簽名確認并加蓋指印。
五、投標人資格審查:
投標人到我司業務發起單位(部門)填寫《報名資格申報及審核表》,經核查符合投標者領取《資格審核合格回執》,交納投標保證金。
六、競投時間: 2022年3月4日15時。
七、競投地點:廣州市南沙區靈新公路新港大道1號
八、開標要求:
1、開標入場時間: 2022年3月4日14時30分 。
2、入場資格:開標日,投標人憑資格審核合格回執、本人身份證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權委托書等證明資料,簽到進場。
3、所有投標人必須到場參加開標會,并在規定時間內入場,過時不準進場,并視為自動放棄投標資格,按廢標處理。
4、由我司業務發起單位(部門)現場主持,公司招標辦公室、農業用地事業部、審計監察部派人現場監督,實行現場明標喊價,按價高者得。
5、截至投標時間,只有一個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的,我司將發布公示告知,公示3個工作日后且無異議的,我司發布中標公示,確定該報名者為中標人。
6、開標后,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轉為合同保證金,不夠部分需要補足,多余部分轉為租金。未中標人的投標保證金在定標后5個工作日后,我司通過開戶銀行轉賬退回到各個未中標人自己所提供的屬于本人銀行賬戶上。
7、中標人投得的標的物業僅限中標人按附表《物業招租明細表》中物業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變用途、轉租或分租。否則,我方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沒收合同保證金,無條件收回物業,對承租者由此造成的損失,我方不作任何賠償或補償,并追究相關違約責任和賠償。
九、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出現以下行為的,沒收競標保證金:
(1)投標人經競標后中標的,不得放棄中標,否則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2)只有一個符合條件的報名者,經我司發布中標公示后,不得放棄中標,否則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
(3)通過短信通知中標人前來簽收中標通知書,中標人需在短信通知5日內到我司業務發起單位(部門)辦理簽收(如不能前來可協商通過郵寄方式送達),逾期不簽收的,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公司收回物業另行發包;
(4)中標人需在收到中標通知書后5個工作日內到我司辦理合同簽訂等相關手續,逾期不辦理,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投標保證金不予退還,我司收回物業另行發包。
十、監督電話:84525100
附件2:場地租賃合同(物業、商鋪類)樣板
附件3:場地交接及設備清單
廣州南沙漁業產業園有限公司
2022年2月18日
附件1
物業公開招租明細表
序號 | 物業名稱與座落位置 | 產權證號 | 出租 面積 (m2) | 招租方式 | 租賃年限 | 招標底價 | 租金遞增幅度 | 用途 | 投標保證金(元) | ||||
起止時間 | 租期 | 首月月租金(元) |
|
|
| ||||||||
1 | 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鎮新墾社區裕發路14、16、18、20號地塊 | 穗府國用(2010)第04100049號 | 1300.10 | 公開明標 競投 | 2022年*月*日-2028年*月*日 | 6年 | 3900.3 | 租金從第二合同年起逐年遞增7% | 場地需按照要求使用,未經政府相關部門同意不得搭建任何構筑物,不得放置易燃易爆有毒危險 品。 | 50000.00 | |||
附件2
場地租賃合同(物業、商鋪類)樣板
合同編號:
出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收款賬戶(銀行賬戶或網絡支付賬戶):
承租人(乙方):
證件類型 證 號:
聯系電話: 電子郵箱:
通訊地址:
收款賬戶(銀行賬戶或網絡支付賬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和乙方本著平等、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場地租賃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場地的情況及居住要求
場地坐落: 南沙區 區 萬頃沙 鎮 裕發 路(街、巷、里)14、16、18、20 號(門牌)地塊,面積 1300.10 平方米。
甲方僅按照場地的現狀提供給乙方使用,該場地的權屬及其它基本情況乙方已經了解并愿意承租,乙方在合同期內無條件接受其后果,不得向甲方追償租賃物瑕疵的任何賠償責任。
第二條 租賃期限、租金及押金
(一)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自 2022 年 * 月 * 日起到 2028 年 * 月 * 日止,共 6 年。租金按每平方米月租金額為人民幣 * 元,從第 2 年起,每年遞增 7 %,租賃期內各時段月租金情況見下表:
租賃期限 | 月租金(人民幣) | ||
小寫 | 大寫 | ||
2022年 * 月 * 日至2023年 * 月* 日 | ¥ | 萬 千 百 拾 元 | |
2023年 * 月 * 日至2024年 * 月* 日 | ¥ | 萬 千 百 拾 元 | |
2024年 * 月 * 日至2025年 * 月* 日 | ¥ | 萬 千 百 拾 元 | |
2025年 * 月 * 日至2026年 * 月* 日 | ¥ | 萬 千 百 拾 元 | |
2026年 * 月 * 日至2027年 * 月* 日 | ¥ | 萬 千 百 拾 元 | |
2027年 * 月 * 日至2028年 * 月* 日 | ¥ | 萬 千 百 拾 元 | |
注:租賃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 |||
租金:按?年?季?月結算,由乙方在每?年?季?月的第 10日前結清本月租金,租金按(現金或支票或銀行轉賬)的付款方式進行繳付。甲方應出具票據。
(三)押金: 元(3個月租金額),乙方于 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之日起5日內,乙方清繳相關費用(包括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附屬物品、設施設備損毀賠償和違約賠償責任等)并按期搬出時,甲方應即時將押金無息返還給乙方。如乙方未按合同約定付清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將押金用于抵扣相關費用,剩余部分應返還給乙方;不足以抵扣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予以補足。
第三條 場地交付、返還:
(一)甲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場地按現狀交付給乙方,乙方負責清場工作。雙方在《場地交接及設備清單》(附件)中簽字蓋章后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應按照原狀和《場地交接及設備清單》返還場地,甲乙雙方應對場地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交驗,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三)乙方在交還場地前應對屬于乙方的物品進行處理,交還場地后,乙方遺留的物品由甲方處理。如乙方在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未將可移動設備、財產搬走,未將租賃場地交還給甲方的,則視作乙方自動放棄場地內可移動設備、財產的所有權,甲方有權處置,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損失賠償。
(四)在租賃合同期滿或合同解除后,乙方未交還租賃場地的,則甲方有權停水、停電,或者其他一切必要采取措施收回場地,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任何損失賠償;同時,因停水、停電造成的損失以及由此產生的搬遷、保管等一切費用概由乙方承擔。
(五)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時,乙方逾期不交還租賃場地的,押金由甲方沒收,同時甲方有權按照租金標準向乙方追收逾期占用場地的使用費,并有權按照租金標準的一倍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至實際交還租賃場地止。
第四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
(一)租賃期內,水費、電費、衛生費等所有因乙方使用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租賃期內,乙方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及其他經濟糾紛與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五條 場地使用要求
(一)乙方應保證場地使用符合建筑、消防、治安、衛生、環保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租賃期內,乙方應遵守國家、省、市的法律法規規定,按照規定合理使用場地。
(二)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場地的安全使用:
1、乙方不得在場地內堆放易燃易爆及危險物品。
2、乙方因使用需要進行搭建的,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由乙方自行向相關職能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后才可施工,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合同到期后,乙方需自行拆除搭建物,甲方對乙方的相關投入及其他損失不作任何賠償或補償。如因乙方上述行為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三)乙方在承租的場地內需要安裝或者使用超過水、電表容量的任何水、電設備,應事前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并由甲方協助乙方到有關部門辦理增容手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四)乙方未按要求使用場地,經書面通知后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或者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轉租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場地轉租。甲方同意轉租的,乙方應當確保第三人完全遵守本合同的約定,并應當將轉租情況事先以書面方式告知甲方。第三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損失。
第七條 合同解除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通過向本合同填寫的乙方通訊地址郵寄送達《解除合同通知書》的方式單方解除本合同,沒收押金,收回場地: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或欠繳各類費用達 30 日的;
2.擅自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未按要求使用場地;
3.利用場地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等相關情形的。
4.不配合甲方或政府相關部門開展對安全、治安、環境衛生、計劃生育等方面的檢查,不按相關規定進行整改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按照當期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30 日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并沒收乙方支付的押金作為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履行合同的,逾期付款的違約金計至乙方付清租金之日止。
(二)乙方擅自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擅自將場地轉租給第三人、未按要求使用場地或利用場地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押金的金額支付違約金,恢復原狀并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三)乙方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得將租賃場地用于違法經營,依法做好租賃場地安全防火、治安、環境衛生安全、計劃生育、公共安全、防疫等工作。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相關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均屬違約,守約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并要求賠償因違約造成的損失;同時,守約方為追究違約方責任而支出的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公證費、調查費等,由違約方承擔。
第九條 通知與送達
甲乙雙方同意合同中填寫的通訊地址作為雙方往來文書及解決爭議時接收法院訴訟文書的送達地址和聯系方式,該送達地址適用于合同履行及一審、二審至案件執行終結時止。如通訊地址變更,應聯系對方辦理變更手續。因通訊地址不準確、變更后未及時告知對方、被送達方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書未能被對方接收的,也應視為送達。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甲方再次確認的送達地址為:廣州市南沙區珠江街新廣五路英豪街1號
聯系電話:
乙方再次確認的送達地址為:
聯系電話:
第十條 爭議解決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租賃期內如因南沙區政府或上級部門政策、規劃建設等原因征收的,或者因甲方公司發展需要等原因收回場地的,甲方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間內搬離場,并將租賃場地交還甲方,合同自動終止。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甲方執3份,乙方執1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已提請乙方注意對本合同各條款做全面、準確的理解,并應乙方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解釋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的含義認識和理解一致。
出租人【甲方】(簽字或蓋章): 承租人【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附件3
場地交接及設備清單
位置 | 面積(平方米) | 房 屋 交 接 情 況 | |
移交單位(部門) | 接收單位(部門) | ||
廣州市南沙區萬頃沙鎮新墾社區裕發路14、16、18、20號地塊 | 1300.10 | 廣州南沙漁業產業園有限公司 |
|
移交日期 | 移交單位簽名(蓋章) | 接收單位簽名(蓋章) | |
2022年*月*日 |
|
| |
設備清單: | |||
簽訂日期:2022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