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商項目南沙都市農業實驗園“魚稻共生·水鏡方塘”項目(項目名稱),項目業主為 廣州南沙明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招商人為 廣州南沙明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項目已具備招商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商。
2.1 招商項目概況
2.1.1招商項目名稱:南沙都市農業實驗園“魚稻共生·水鏡方塘”項目
2.1.2項目內容:項目依托第三方科研機構或高校的技術基礎,我司與合作方雙方合作探究魚稻共生新生產模式。以水稻種植為主,魚養殖為輔,計劃于夏、秋兩個季節種植水稻(一年兩造),并探索在稻田中養魚;冬天貼合我司實驗園規劃營造水鏡方塘景觀,為都市農旅賦能。
2.1.3項目地點:廣州市南沙區
2.2 招商范圍
2.2.2招商合作內容:
(1)合作地塊:一分場前鋒片地塊1055畝(見附件圖),其中,塘面面積約700畝,田埂面積約350畝。
(2)合作年限:1+1年。
(3)合作模式:我司與合作方雙方開展“魚稻共生·水鏡方塘” 合作種植項目,我司按照約定負責部分農資購買、提供魚稻共生技術指導和場地,合作方負責項目合同期內生產全過程生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農用地整理與改造、土壤改良、農資農具購買、人工、種植管理、產品銷售等。包括但不限于:
①我司每合同年以1000元/畝(含稅)的標準向合作方支付購買項目所需的部分農資費用,即每合同年¥ 1,055,000.00元(含稅,大寫:人民幣壹佰零伍萬伍仟元整),之后不再支付其他費用;合作方負責水稻種植全程生產管理,并自負盈虧;(具體詳見合同)
②合作期內,合作方須在合作種植地塊的每個水塘面種植水稻,水稻種植面積不小于塘面總面積的60%,
③如合作方第一年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義務的,我司有權立即以單方書面通知形式終止本合同,通知一經送達合作方合同即終止。
④苗木景觀打造,合作方應自行出資在田埂種植胸徑不小于20CM的大腹木棉、細葉榕綠化樹,總數不少于3000棵。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合作方應向我司免費提供不少于420棵胸徑不小于20CM的大腹木棉、細葉榕綠化樹。視我司需求,剩余樹木我司可要求合作方按不高于第三方出具的市場評估價的80%銷售給我司,我司未購買部分由合作方自行遷走,合作方自行承擔相關費用。
⑤項目合作期內,第一年和第二年的第一造水稻期間的項目補貼由我司申報,補貼歸我司所有;第二年第二造水稻種植期間的項目補貼由合作方負責申報,合作方于合同到期前向我司支付合作收益,合作收益金額按照:水稻種植總面積(小于塘面總面積60%的按照60%計算)*項目當年單位補貼標準支付。
⑥合作方應保證合作期間我司水稻種植的保底收益(含項目補貼收益、合作收益)不低于369.25萬元/年,不足部分由合作方補足。(具體詳見合同)
⑦養殖收獲分成:合作期間,合作方保證每年向我司提供1萬斤成品魚,魚須為市場上常見的成品魚,我司自行負責銷售,收入所得全部歸我司所有;如未如期開展魚稻共生項目或實際生產中收獲的成品魚不足1萬斤的,合作方應按15元/斤的標準向我司補足1萬斤,即不足部分按以下方式計算補足金額:
合作方應補足的金額=(10000斤-合作方提供的成品魚斤數)*15元
在相應合同年結束前10個工作日內,合作方應向我司支付應補足的金額。
(4)履約保證金:為保證合作方嚴格履行約定,在簽訂合同前合作方需向我司一次性繳納履約保證金100萬元以及33萬排水保證金。合作期滿且合作方無違約行為,且乙方按約定交付苗木并完整交還土地給我司的,我司如數(不計息)退還給合作方。(具體詳見合同)
(5)征收補償:合作期間地塊如遇征收,除歸屬于產權方的征地款外,塘面部分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歸我司所有,如田埂有合作方苗木的,田埂部分的青苗補償款由我司與合作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6)場地使用:合作期內,我司有權在本項目范圍內開展團體活動,乙方應積極配合。團隊人數達50人及以上的,我司按200元/次(含稅)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相關勞務及活動支持費。團隊人數50人以下的,合作方不收取費用。(具體詳見合同)
(7)其它約定:合同簽訂前,中標人必須按我司合作要求與場地原耕戶協商退場事宜,雙方通過協議簽署約定相應事項。若不能滿足協議簽署要求,我司可選擇第二中標候選人中標或重新招商;中標人需辦理相關種植或養殖許可,滿足國家政策要求。
2.3保底收益最低投標限價:3692500.00元/年。
3.意向人資格要求
3.1意向人為獨立企業法人,具備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按國家法律合法合規經營。
3.2意向人參加投標的意思表達清楚,意向人代表被授權有效。
3.3意向人已按照招商公告附件一的內容簽署蓋章《意向人聲明》。
3.4 意向人未出現以下情形:與其它意向人的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按意向人提供的《意向人聲明》第五條內容進行評審)。如不同投標申請人出現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情形,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5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意向人須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企業庫辦理企業信息登記。
3.7意向人須同時具備魚稻共生項目經驗、水稻種植服務經驗、苗木綠化養護經驗,并且從事過苗木買賣。注:需提供合同證明文件。
3.8意向人未被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名單的(具體名單以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信用廣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單”為準。
注:因聯合懲戒措施表述存在細微差別,懲戒措施與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內容相同的,也應屬于被限制參與相關項目的投標。
4.1發布招商公告時間(含本日)為:2022年10月9日00時00分至2022年11月3日10時00分;凡有意參加投標者,登錄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http//www.gzggzy.cn)下載文件。
4.2 本項目設立登記環節,采取 (網上登記) 方式進行投標登記。
4.2.1網上登記時間: 2022 年10月9日00:00至2022 年10月13日23:59。
4.3 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5.1投標文件遞交時間為2022年11月3日上午9:30至10:00(北京時間),地點為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中成匯街2號南沙城商務樓A棟2樓)開標室。
5.2投標截止時間:2022年11月3日上午10 :00 (北京時間)。
5.3開標時間:2022年11月3日上午10 :00 (北京時間)。
5.4開標地點: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廣州市南沙區環市大道中成匯街2號南沙城商務樓A棟2樓)開標室。
5.5逾期送達的、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者不按照招商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招商人將予以拒收。上述時間及地點是否有改變,請密切留意招商答疑紀要的相關信息。
本次招商公告同時在廣州南沙現代農業產業集團有限公司(http://www.idworld.com.cn/detail/481.html)、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網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廣州公共資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和廣州市華建興建設監理顧問有限公司網站(網址:www.gzhjxjl.com)等媒體上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公共資源交易網中心等網站上發布。
潛在投標人或利害關系人對本招商公告及招商內容異議的,可向招商人書面提出。
異議受理部門:廣州南沙明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電話:13607706345
地址:廣州市南沙區橫瀝鎮明珠三街1號
招商人:廣州南沙明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南沙區橫瀝鎮明珠三街1號
聯系人:沈工
電 話:020-84963101
招商代理機構:廣州市華建興建設監理顧問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清河西路36號
聯系人:李工
電 話:13711112999
招商監督機構:廣州南沙明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監管電話:020-84963101
附件一:
意向人聲明
本招商項目招商人及招商監管機構:
本公司就參加 投標工作,作出鄭重聲明:
一、本公司保證投標資格審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實的。
二、本公司保證在本項目投標中不與其他單位圍標、串標,不出讓投標資格,不向招商人或評審委員會成員行賄。
三、本公司不存在招商文件第二章意向人須知第1.4.3項所規定的任何一種情形。
四、本公司及其有隸屬關系的機構沒有參加本項目的設計、前期工作、招商文件編寫;本公司與本次招商的招商代理機構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本公司與本項目的承包單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供應單位沒有隸屬關系或其他利害關系。
五、與本公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其他單位包括 。(注:本條由意向人如實填寫,如有,應列出全部滿足招商公告資質要求的相關單位的名稱;如無,則填寫“無”。)
六、本公司承諾,中標后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相關管理規定。
七、本公司承諾,中標后嚴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標文件規定履行義務,并同意招商人將其履行合同、招投標文件義務的履約情況和不誠信行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商人做出的違約責任處理決定等)在招商人網站及其他媒體上公開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擔。
本公司違反上述保證,或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經查實,本公司愿意接受公開通報,承擔由此帶來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參加廣州市行政轄區內的招商投標活動三個月。其中,本聲明陳述與事實不符的,屬于弄虛作假騙取中標,在取消中標資格的同時將依法接受監管部門的處罰。
特此聲明。
意向人(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