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已受邀單位
廣州南沙明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現通過邀請招標的方式確定 明珠實驗園片農用地種植服務項目 的合作單位,現邀請貴單位參與投標,相關情況及要求如下:
一、項目情況
(一)項目名稱:明珠實驗園片農用地種植服務項目;
(二)項目地點:明珠實驗園片農用地,共涉及明珠實驗園片農用地5個地塊,分別為141、143號田部分地塊,面積約58畝;147號田,面積約42畝;前鋒3-5排,面積約203畝;146東冊、150、152號田,面積約134畝;220、222號田,面積約140畝。總面積合計約577畝。
(三)項目要求及約定事項:
1.中標人需在項目地塊至少種植兩造水稻;
2.中標人的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農田整理、改造、改良,稻種的購買、育秧,農資購買,種植管理、產品銷售等;
3.本項目招標單位每畝投入為1600元(參考往年種植投入及社會平均綜合種植成本),即投入總額為¥923200元(此項競價,價低者得);
4.中標人種植的農產品歸招標人所有;中標人須代表招標人銷售,須按不低于1200元/畝/年的收益返還招標人,即總額不低于¥692400,若不足,中標人須補齊缺失。
5.項目范圍內的水稻補貼由招標人申請并歸招標人所有;服務期內任一地塊如遇征收,該地塊的青苗及地上附著物補償費、按時交地獎勵金等全部補償和獎勵都歸招標人所有。
(四)承包方式:本項目采用總價包干(含稅)方式承包該項目。投標單位投標報價應包括完成該項目工作內容所需的一切費用,招標人不再增補任何費用。
(五)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六)項目最高限價:¥923200元。
二、付款計劃(具體以合同約定為準)
1.自合同簽訂起15個工作日內,招標人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35%;
2.中標人完成第一造水稻收獲及銷售,并且在招標人收到銷售收入后,招標人在15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35%;
3.中標人完成第二造水稻收獲及銷售,并且在招標人收到銷售收入后,招標人在15個工作日內向中標人支付合同總價的30%。
三、投標資料及資質要求
1.投標人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依法經國務院批準免予登記的社會組織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予登記。若以不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分支機構投標,須取得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授權書,并提供總公司營業執照復印件;
2.投標人具有農業、種植、綠化等相關業績經驗(業績經驗證明材料:可提供隱去商業機密的合同或委托書首頁和尾頁等證明文件);
3.投標人無不良行為記錄;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本項目不接受具有關聯關系的企業同時投標。
四、投標報名提交資料要求
(一)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附件1);如委托他人參與投標的,需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見附件1);
(三)業績經驗證明(至少一份);
(四)報價表(見附件2);
(五)投標人廉潔承諾書(見附件3)。
注:上述資料一式三份,每頁需加蓋投標人公章以密封形式送達,封口處貼密封條并加蓋單位公章。
五、投標資料送達時間及要求
受邀單位應當在2024年4月2日起至2024年4月7日期間(9:00-11:30和14:00-16:00時),通過快遞或現場送達方式遞交投標資料。
現場遞交地址:廣州市南沙區珠江街道永安二街143號。
快遞投標地址:廣州市南沙區珠江街道永安二街143號,需在開標日投標截止時間前30分鐘送達,逾期不收(快遞投標的,以招收聯系人接受快遞時間為準,不接收到付方式的快遞)
聯系人:師先生;聯系電話:020-83883194。
六、開標時間及中標原則
(一)開標時間:2024年4月8日上午10:00
(二)開標地點:廣州市南沙區黃閣鎮金茂中二街01號南沙創新大廈15樓開標室。
(三)投標單位可不出席開標會議
(四)中標原則:報價(含稅)最低者中標,報價高于最高限價為無效報價。
七、其它
有效報名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敗,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后,招標人依法重新組織招標。
廣州南沙明珠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日